《之名》劇情發展到第28集,江旭東和禹天成之間的關系,終于清晰了。當年,江遠瘋狂酒后飆車撞死了一個騎車女子后,陳勝龍替江遠頂了罪。
事后,禹天成用這件事情,讓當時是東平政法委書記的江旭東,給自己辦了礦山批文。這個礦山,就是大成礦業。
大成礦業和萬海的萬川礦業是鄰居,因為萬川礦業生意更好,禹天成動了歪心思。于是,禹天成讓王大有(熊磊)去除掉萬海,而這,就是13年前的1·31搶劫殺人案。
1·31搶劫殺人案發生后,禹天成讓孫一虎替王大有(熊磊)頂了罪,孫一虎被槍斃。
1·31搶劫殺人案結案后,孫飛出面讓萬海和禹天成和解,可萬海不干,他相信東平還有王法,他要查下去。
沒有辦法,江旭東親自出面,逼迫禹天成把大成礦業無償轉讓給了萬海,并讓禹天成離開東平。
禹天成的大成礦業,礦山里有新能源需要的銅鎳,所以,禹天成后來便不惜一切代價,也要徹底扳倒萬海,拿回大成礦業。上面就是1·31搶劫殺人案和后來萬海案的來龍去脈?!兑苑ㄖ烽_播后,不少觀眾都發現了,萬海在東平,尤其在東平官場,竟然幾乎沒有任何人脈和關系,即便是東平開發區管委會出面為萬氏集團擔保貸了3億款。萬海沒有人脈和關系,他到底是怎么發起來的呢?當初,萬海和弟弟萬宏,靠扒火車撿煤渣慢慢攢了一些錢。萬海有了一些錢后,便和別人合伙開礦。后來,萬海不想和別人合伙,自己和萬潮出來單干了。
禹天成善于行賄和拉人下水,所以他在東平的保護傘才那么多。萬海案發生后,《以法之名》的劇情中,從來沒有出現萬潮和萬宏花錢行賄為萬海脫罪的事情。也就是說,萬海當年拿到礦山,大概率也沒有行賄。從《以法之名》的劇情來看,東平這個地方,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和準保護傘幾乎無處不在。并且,東平里面的人,不是保護傘,就是李人駿這樣的失職瀆職之人。至于許言午這樣的人,雖然他有位子,但好像并沒有多少實權。當然了,喬振興這樣正直的人,東平也有,只是為數不多,并且大部分應該也像許言午這樣,沒有多少實權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萬海要是不行賄的話,他是怎么拿到礦山,又是怎么做到讓開發區管委會出面擔保貸款3億的呢?其實,禹天成表面上是萬海案和萬海案有關案件的背后策劃者,但禹天成也是一個工具人,是更大的黑大佬的工具人。至于這個更大的黑大佬到底是誰,后面會揭開。
事情的真相應該是這樣的:開礦這種事情,由于礦山地下的地質條件復雜,前期的投入和風險非常大。
就算找到了礦脈,開采過程中一旦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,會隨時出現礦難。同時,由于前期市場需求規模小,收益也低。于是,東平的這個隱形黑大佬,便授意開發區把礦山承包給了二愣子萬海。這個隱形黑大佬把礦山承包給萬海后,再準備把萬川礦業旁邊的礦山承包給禹天成,目的就是讓禹天成對萬海下黑手。等禹天成對萬海下了黑手后,禹天成和保護傘的罪證也已經積累夠了。這個時候,這個隱形黑大佬再讓人把禹天成黑惡勢力和保護傘一網打盡,把萬海費盡辛苦建好的礦山,全部收入囊中。這個時候,萬川礦業的前期風險已經沒有了,市場需求規模也大了,背后的隱形黑大佬肯定會賺得盆滿缽滿。就是因為這樣,所以萬海才不用走人脈路子,就拿到了礦山,并且還得到了3億貸款。這3億貸款,對隱形黑大佬來說,到時候還上,根本不是什么事。那么,這個隱形黑大佬到底是誰呢?不是別人,他就是江旭東。因為,那個時候,江旭東還在東平工作,并且還是手握大權的政法委書記。
江旭東讓萬海這樣的二愣子當工具人和養肥后再殺的羊,萬海根本就不知道,他還以為自己是真憑本事呢。
禹天成就不一樣了,和二楞子萬海相比,禹天成可謂是老奸巨猾,他早就猜到了江旭東的陰險意圖。對禹天成來說,不當工具人,自己就無法做大。當工具人,又很難逃脫被當替罪羊的結局。所以,禹天成先不擇手段把江遠拉下了水。
江遠酒后瘋狂飆車時,如果禹天成真心想制止的話,肯定能制止的。因此,江遠酒后瘋狂飆車,應該也是禹天成做的局。
說不定,那個被撞死的騎車女子,和孫一虎一樣,也是被禹天成脅迫,故意讓江遠撞的。
禹天成控制了江遠,也就和江旭東徹底綁定了,這樣他就不用當替罪羊了。
1·31搶劫殺人案時,萬海僥幸逃脫,江遠又被禹天成控制了,所以,江旭東被迫讓萬海無償得到了大成礦業,禹天成也暫時離開了東平。
江旭東的算盤本來是完美無缺的,可是他千算萬算,都沒有算到江遠這個不爭氣的兒子,會被禹天成提前控制,自己和江遠反而成了禹天成的工具人?!兑苑ㄖ返?9集預告中,江旭東約禹天成見面,他讓禹天成放過江遠,可是,這可能嗎?以上關于江旭東的陰險圖謀和布局,大部分是猜測,隨著江旭東禹天成沖突的加深,等更多黑幕暴露出來后,或許會印證上述猜測。
孫飛已經落網,《以法之名》還有8集大結局,劇情高潮就要來了,讓我們繼續追劇吧。